情趣用品每年1、2次「不性福」 夫准離 50多歲陳姓男子以擔任老師的妻子拒絕行房,
情趣用品情趣用品分居
借款長達10餘年等理由訴請離婚。高雄高分院認為行房次數每年僅有1、2次,的確過
大陸新娘少,導致男方產生挫折感而離家
團體制服,判決陳勝訴。姓原
徵信達人告指出,75年度
情趣用品蜜月期間,因其妻拒絕行房曾發生爭執,並在3年後生下長女。她甚至以工作忙碌為藉口,平均每年僅有1、2次性生活,當時他32歲應有性需求,妻子卻一再拒絕,因而產生強烈的挫折感。又說,其妻為高中老師,與一般職業婦女工作內容比較,不會太忙、太累。並因性生活無法改善,被迫分房4年多後離家,至今分居長達10餘年,認為夫妻形同陌路,不如分道揚鑣。